四川成都:從6月1日起正式實施《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2024/9/24 11:33:41點擊:
四川成都:從6月1日起正式實施《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早在4月份的時候,成都市就發布常務委員會公告,《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而在這個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中對電動車的騎行、停放、銷售、改裝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1、在本市生產、銷售的非機動車以及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
2、禁止在非機動車上加裝、改裝動力裝置或者拆除、改動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等更改技術參數影響行駛安全的行為;
3、電動自行車需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靠車行道右側行駛;
4、通過過街人行天橋應當下車推行;
5、新建住宅小區,應當規劃和配套建設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集中充電設施。
6、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或者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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