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輪電動車公租房小區通知收非機動車服務費 住戶認為不合理
王女士是西安市雁塔南路東側曲江公租一苑小區的住戶,3月23日,她反映說,小區物業3月12日發了通知稱,從即日起開始收繳非機動車、摩托車停放費,其中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的收費標準分別為25元、30元、40元每月,按季度繳納。4月1日后非機動車、摩托車道閘正式啟用。
“我覺得這個收費不合理,我們本來是低收入群體,為什么還要收非機動車的停放費呢?很多商業住宅都不收的,”王女士質疑。
3月23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前往該小區,在小區門口和物業辦公室,也有住戶對這次物業的收費提出意見,“電動車充電收費都沒問題,就是個停放,為啥還要收費?”
西安安居物業管理集團澤達城市服務有限公司曲江公租一苑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王先生說,他們收費的依據是2021年1月1日起執行的《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里面提到的小區非機動車及摩托停放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王先生說,的確有很多住戶對這個收費有意見,也給他們的上級反饋,但收費是按照文件執行的,不是亂收費,“市內其他保障性住房都在收這一項費用。”
王先生說,這個小區有6年了,3棟樓,3694套住房,2023年建了車棚,下周還要再建兩個,電動車和摩托車分開停放,還有三輪車停放區,能滿足所有住戶的停放需求。
據了解,2023年11月,有群眾曾反映長安區雙竹村公租房電動車每月25元停車費,后韋曲街辦回復如下:經核實,公租房小區物業表示目前小區非機動車及機動車停車收費按照陜西省物價局和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和建設廳文件陜價服發【2012】128號文件執行,電動車是包月25元/月,機動車只臨時停放,不租賃、不包月。公租房所有的停車費及電動車充電費都只是由公租房物業統一代收后交給陜西省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3月23日,華商報記者聯系了曲江公租二苑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說,小區暫時還沒有收電動車、摩托車服務費,估計馬上會開始收。
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 文/圖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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