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交警解讀《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
《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將于2017年9月1日起實行。《規定》中摩托車的通行區域范圍和電動自行車通行范圍是否一樣?電動三輪車是否允許上路行駛?昨晚,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對《規定》涉及的熱點問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問題1:《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主要規定了哪些內容?
廣州交警:《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通過立法規范了各部門主要職責和相關執法依據,進一步強化了“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生產、銷售、道路通行、停車管理等各環節全方位的監管,加大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力度,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
問題2:《規定》中摩托車的通行區域范圍是怎樣的?和電動自行車通行范圍一樣嗎?
廣州交警:摩托車的限行范圍基本就是廣州市的中心城區,另外番禺區的廣州大學城以及廣州南站區域也都是限行區域,與電動自行車的限行范圍是不同的,目前電動自行車的限行范圍是按省政府的批準實行的。
問題3:電動獨輪車、平衡車之類的可以上路行駛嗎?
廣州交警:現在流行的電動獨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等,跟滑板等滑行工具一樣,都是不允許在道路上行駛的。
問題4:自行車該怎么停?大量自行車停放影響交通該怎么辦?
廣州交警: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非機動車,都要停在非機動車停放點,如果未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交警部門可以會同城管部門對現場予以清理。
問題5:違反了《規定》會怎樣?會有怎樣的處置?
廣州交警:根據不同情況除了罰款等處罰外,相關違法人的身份和處罰信息會被分別納入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信用檔案、交通管理、人口管理等信息系統。
問題6:聽說《規定》除了約束駕駛者外,對生產和銷售也作出了規定?
廣州交警:是的,《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機動車以及未被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產品公告》的摩托車,還有無合法來源的非機動車和摩托車也是禁止銷售的。
問題7:如果有人違反《規定》又拒絕接受處罰甚至暴力抗法會怎么樣呢?
廣州交警:對于這類情況,也有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五十元以下罰款處罰的,交警可以扣留車輛。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所有人和駕駛人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題8:電動三輪車是否允許上路行駛?
廣州交警: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允許電動三輪車上道路行駛,但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可以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從事社區配送服務。據了解,目前國家標準尚未出臺,根據《規定》,有關具體管理辦法下一步將由市政府研究制定。
問題9:《規定》針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作出了哪些規定?
廣州交警:《規定》第四章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有:一是本市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為下肢殘疾人代步使用的正三輪車輛,并安裝最高車速不超過每小時二十公里的限速裝置,本市推行統一車型等制度;二是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等規定;三是符合申購條件的殘疾人,只能申購、登記一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殘疾人的配偶或者直系親屬符合規定條件且需要共用一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憑市殘疾人聯合會證明核發載明車輛所有人以及一位其他使用人的行駛證;四是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所有人或者行駛證載明的其他使用人不得出租車輛,不得出借給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其他人駕駛,禁止出租、出借、轉讓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牌證(否則會被依照規定受到相應的處罰)。- 上一篇: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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