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兩輪電動車天津非機動車兩輪電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和政策文件
2025/4/15 13:31:28點擊:
關于天津市非機動車兩輪電動車的停車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文件,以下是根據現有信息整理的關鍵點:
停車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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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qū):
- 對于新建居住項目,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配比、規(guī)劃布局設置、防火設計等方面都有明確規(guī)定。例如,單個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存放總數不宜大于100輛,占地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車。這些停放場所計入非機動車泊位,規(guī)模按照不低于《天津市建設項目配建停車場(庫)標準》中居住用地類建設項目非機動車位指標的50%配建。
- 在既有住宅小區(qū)利用公共空間增設電動自行車車棚等停放設施、充電設施無需辦理規(guī)劃審批手續(xù),這通常意味著這類設施的建設更為靈活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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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車場及路內停車:
- 天津市停車設施建設及秩序管理實施方案指出,研究加大路內、路外泊位收費差異以及路內收費價格階梯化等政策;嚴格實施計時停車收費政策,禁止白天路內包月停車。這意味著在城市中心區(qū)或特定路段,可能會對非機動車實行更加精細的收費管理,以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
- 日間8時至18時為計時收費時段,3元/半小時;夜間18時至次日8時為計次收費時段,4元/次;夜間包月是指夜間和法定公休日、節(jié)假日、區(qū)域實行限行日停車,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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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優(yōu)惠政策:
- 春節(jié)假期期間,天津不限號也不限早晚高峰,因此包括電動車在內的各種車輛可以正常上路行駛。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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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 該條例涵蓋了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等多個方面,旨在加強電動自行車的安全管理和規(guī)范使用行為。其中特別強調了電動自行車應當停放在指定地點,并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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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停車設施建設及秩序管理實施方案》:
- 此方案提出了多項措施來改善停車環(huán)境,包括但不限于優(yōu)化停車供給結構、提高停車效率和服務水平。對于非機動車來說,它也涉及到如何合理規(guī)劃停車區(qū)域,確保市民出行便利的同時不影響交通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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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設項目配建停車場(庫)標準》(DB/T 29-6-2018):
- 這一地方標準規(guī)定了不同類型建設項目所需配備的停車位數量及其布局要求,其中包括了對非機動車特別是電動自行車的停放設施的具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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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 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guī)低速電動車嚴禁上道路行駛,嚴禁在道路以及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停放。違規(guī)上道路行駛或停放的,公安部門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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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發(fā)布的具體通告:
- 各區(qū)如西青區(qū)、紅橋區(qū)、南開區(qū)、和平區(qū)等均發(fā)布了有關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通知,強調了“五個嚴禁”,即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qū)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為電動車充電;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專用通道設置固定障礙物;嚴禁在室內為電動車充電;嚴禁私自改裝原廠配件、電氣線路、限速器等關鍵組件。
綜上所述,天津市通過上述法規(guī)和政策措施,旨在規(guī)范非機動車特別是兩輪電動車的管理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如果您需要更詳細的最新信息,建議訪問天津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或聯(lián)系當地交通管理部門了解具體的停車政策和收費標準。此外,由于政策可能存在更新,請以官方發(fā)布的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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