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會公共場所(非住宅小區)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停車管理目前是按什么標準收費的?
2024/11/29 17:42:36點擊:
(一)對于社會公共場所(非住宅小區)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停放收費管理,原先核定的收費標準是:二輪及輕便摩托車、大三輪車為1元/輛.次;電動自行車、小三輪車為0.4元/輛.次;自行車為0.2元/輛.次,目前基本不收費。
(二)“常州火車站廣場地下停車場”、“常州客運中心地下停車場”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自行車、家用小三輪車 白天0.5 夜間0.5
電動自行車(電動車) 1.0 1.0
摩托車、大三輪車 1.0 2.0
以12小時為1次計費單位,不足12小時以12小時計收;白天時間7:00-19:00為一次,夜間時間19:00-次日7:00為一次。
(二)“常州火車站廣場地下停車場”、“常州客運中心地下停車場”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自行車、家用小三輪車 白天0.5 夜間0.5
電動自行車(電動車) 1.0 1.0
摩托車、大三輪車 1.0 2.0
以12小時為1次計費單位,不足12小時以12小時計收;白天時間7:00-19:00為一次,夜間時間19:00-次日7:00為一次。
車輛連續停放時間超過72小時,其收費標準可在核定的停車收費標準范圍內由雙方協商。
原文鏈接:https://www.changzhou.gov.cn/ns_news/33716967498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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