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古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實施方案聽證報告(第3號公告)
根據《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古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1月8日在局四樓會議室對進一步規范古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實施方案進行了公開聽證,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會的基本情況
(一)聽證事由
擬對執行政府定價的古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二)聽證時間
2024年1月8日
(三)聽證地點
古城區發展和改革局4樓會議室
(四)聽證人
古城區發展和改革局木佳麗,木一松,范麗蓮。
(五)聽證會參加人共29名,其中:消費者代表12人,經營者代表4人,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13人。
(六)記錄人員共2名。
二、聽證價格方案要點
(一)具體方案
在廣泛聽取各方的意見后,綜合考慮古城區城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停車設施經營成本和消費者承受能力,并參照周邊縣區的收費方案,結合實際,古城區城區范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停車設施初步擬定以下調價方案。
1.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按《關于規范古城區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問題的通知》(麗發改收費〔2016〕7號)分類執行,一類、二類、三類泊位收費標準不作調整。
2.學校、醫院配套停車場、政府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具備計時條件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見下表)
政府指導價(基準價) |
備注 |
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免費停放) |
不分時段,連續24小時為全天,中型車按基準價1.5倍執行,大型車按基準價2倍執行。 |
20分鐘-1小時(含1小時)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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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時后每小時按2元加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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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最高收取20元,超過24小時的重新開始計費。 |
注:醫院免費停放時間為30分鐘。
3.古城區景區景點配套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具備計時條件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見下表)
政府指導價(基準價) |
備注 |
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免費停放) |
不分時段,連續24小時為全天。中型車按基準價1.5倍執行,全天最高收取40元;大型車按基準價2倍執行,全天最高收取50元。 |
20分鐘-1小時(含1小時)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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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時后每小時按2元加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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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最高收取30元,超過24小時的重新開始計費。 |
4.機場、車站、碼頭、公共交通中轉樞紐等配套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具備計時條件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見下表)
政府指導價(基準價) |
備注 |
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免費停放) |
不分時段,連續24小時為全天。中型車按基準價1.5倍執行,全天最高收取35元,大型車按基準價2倍執行,全天最高收取45元。 |
20分鐘-1小時(含1小時)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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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時后每小時按2元加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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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最高收取25元,超過24小時的重新開始計費。 |
5.室內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根據古城區實際情況,室內停車場包含地下停車場、立體式停車場、停車大樓三種,根據統計區屬執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室內停車場大部分尚未運行,個別實際運行的室內停車場因停車效率太低,成本數據不能真實反映停車服務成本,先行制定室內停車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按不超過基準價格上浮20%的標準執行。以上為試運行收費標準,由各經營主體(收費主體)按不超過上述標準自行制定。
6.無計時條件的停車設施按次收費,標準如下:白天(8:30—20:30),小型車5元/次,中型車7元/次,大型車10元/次;晚上(20:30—次日8:30),小型車6元/次,中型車9元/次,大型車12元/次。
7.三輪車摩托車(含電動車)、兩輪摩托車(含電動車、自行車)按次收費,其中三輪車摩托車(含電動車)2元/次,兩輪摩托車(含電動車、自行車)1元/次。
以上政府指導價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需特約服務(如包月停車等)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在不超過上限標準內雙方協商定價。
三、聽證會參加人對古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實施方案的主要意見
(一)主要意見
本次聽證會聽證參加人本著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態度各抒已見,暢所欲言,充分闡述了本人的意見和建議。聽證會參加人中26人表示同意聽證方案,1名代表認為方案中機場配套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同省內省外機場停車設施收費標準比較相對偏低,能否作出適當調整。1名代表認為政府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偏低,建議調整首小時收費標準。1名代表認為醫院停車應為患者及患者家屬考慮,適當降低收費標準,同時建議可針對就醫人員和非就醫人員采取不同收費標準。另有15名代表對聽證方案中具體措施提出了建議。主要建議有:一是1名代表建議延長居民區附近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免費時段,將收費時段由原來的8:00—22:00調整為9:00—18:00。二是1名代表目前教育路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路段類別為一類,目前收費較高,因路段附近有學校及居民區,建議對類別作出適當調整,降低收費標準。三是2名代表認為新增臨時停車泊位收費路段中例如西安路等路段在老舊住宅區附近,政府在規劃建設時未考慮建設停車泊位,如果進行收費,勢必造成居民回家停車時向住宅區巷道內轉移的情況,由于老舊住宅區內巷道較窄,車位數不足,容易引發其他糾紛,建議將像西安路一樣在老舊住宅區附近的路段不納入臨時停車收費路段。四是新增臨時停車泊位收費路段中白龍潭小學門前路段產權屬于村集體,總站小區路段(民主路至金凱路)產權屬于房地產開發公司。因以上路段產權不屬于政府,建議類似路段暫時不納入此次新增臨時停車泊位收費路段。五是新增臨時停車泊位收費路段中金山北路、團山北路、存信路等路段為城市道路的主次干道、支道屬性需進一步明確,如為主干道,根據相關規定,不能在路段上施劃停車泊位。六是新增臨時停車泊位路段開始收費后,這些路段的管理是否從街道、社區移交到市政部門。七是對執行非政府指導價的私營停車場收費是否能有一個具體的管理規范。八是建議對小型車、中型車、大型車區分標準作出詳細解讀。
(二)意見建議說明
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聽證人對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建議說明如下:
1.機場配套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同車站、碼頭、公共交通中轉樞紐等配套停車設施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在同一類別中,在制定相關收費標準時需綜合考慮麗江市城區內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等配套停車設施收費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個綜合情況下更為合理的標準。
2.醫院配套停車設施收費方面,此前我們對其他州市對住院病患及其家屬在停車收費方面執行的減免政策作了了解,確實有部分地區對住院病患及其家屬停車收費實行少收或者不收,但就實際情況而言,本地醫院配套停車設施數量相較住院病人數量而言往往較少,執行一刀切的減免政策或產生其他矛盾糾紛,建議醫院管理部門針對各自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制度進行管理。
3.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等級劃分由區住建局牽頭、城市管理、交警、自然資源等部門配合,參照該路段所處區位、道路性質、車流密度、商業業態情況等各方面條件綜合考量劃分。古城區發改局將把會上接收到的與新增臨時停車泊位收費相關的意見建議反饋到相關部門,力爭在調查核實及綜合研判的基礎上制定更為合理的方案。
4.部分代表提出的西安路等老舊住宅區附近的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輻射問題涉及面廣,易引發其他矛盾糾紛,古城區發改局將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同步抄送相關部門,共同商議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5執行政府定價的停車設施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由政府價格部門根據政府定價程序制定收費標準。政府定價范圍外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據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6.機動車中小型車、中型車、大型車區分標準古城區發改局將向交警及運政管理部門征求意見,制定更為嚴謹、合理的標準供市場參考。
麗江市古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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